關于加強互聯網站接入業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0/6/10
加強互聯網站接入業務管理是防范和打擊互聯網淫穢色情等有害信息傳播,凈化互聯網絡環境,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和諧的重要措施。近年來,在政府督促和引導下,相關互聯網站接入服務業務單位共同努力,我省互聯網站接入業務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取得了較好成效。為進一步深化互聯網站接入業務管理,根據部《關于進一步落實信息產業部依法打擊網絡淫穢色情專項行動有關要求的通知》(信部電函[2007]50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互聯網站接入業務流程,明確管理責任。
各互聯網站接入服務單位要建立并完善業務受理、用戶資質審核、網站管理責任人確認、網站備案或許可情況核實、用戶資料錄入用戶數據庫、為未備案網站代備案、提供相應的接入服務等嚴密完整的業務流程,明確流程各環節的部門、人員的相應職責,建立完善的用戶資料數據庫,嚴把網站接入關,杜絕為未備案網站提供接入等問題的發生。
二、規范業務合同,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
(一)明確所接入用戶的類型和業務用途,屬網站接入的要明確所接入網站域名,明確告知用戶不得利用所使用的網絡資源擅自啟用新的域名、開辦新的網站;利用專線向用戶提供上網服務的,要明確告知用戶不得利用所使用的互聯網接入專線擅自開辦互聯網站;
(二)明確接入用戶未取得ISP或IDC許可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互聯網站接入;
(三)明確禁止所接入的用戶擅自改變合同雙方已經約定的網絡資源使用用途,如,網站類型的用戶不得擅自提供虛擬主機等網站接入服務,未取得ISP或IDC許可的專線類用戶不得擅自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互聯網站接入等;
(四)明確所接入網站用戶如變更網站主辦者、域名或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須及時告知互聯網站接入服務提供者;
(五)明確網站主辦者不得違反規定擅自開辦新聞、教育、醫療、視頻、電子論壇等須前置審批的欄目;
(六)明確網站主辦者所承擔的信息安全管理責任,明確互聯網站接入服務提供單位有權對所接入用戶信息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明確所接入用戶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有權終止合同、停止提供接入服務。
三、加強所接入網站的巡查,防范有害信息的傳播。
按照“誰接入、誰負責”的原則,提高對所接入網站的巡查頻次,對所接入網站是否違規開辦新聞、電子公告、視頻欄目及網站信息內容的合法性等內容進行重點巡查,規范所接入網站的運營行為。對巡查中發現的嚴重違反國家互聯網管理法規的問題要及時上報政府相關主管部門。
四、加強對接入網站的動態管理,及時更新接入網站的用戶數據庫和備案資料。所接入網站的主辦者、責任人、聯系人、聯系方式、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或接入網站的域名、IP地址、網站接入服務提供者等情況發生變更的,要及時更新接入網站用戶數據庫中的相應內容,并通過信息產業部網站備案管理系統,提交網站備案的變更信息。
五、認真做好互聯網網站代為備案工作。由互聯網站接入服務提供者為所接入網站代為備案,是落實“誰接入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網站先備案、后接入”及“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等互聯網站管理要求的有效保障手段。各互聯網站接入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網站備案工作,認真做好網站主辦者有關證件(經營執照、機構代碼、身份證件等有效證件)的核查、復制留存工作,確保網站備案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有效性。
一、完善互聯網站接入業務流程,明確管理責任。
各互聯網站接入服務單位要建立并完善業務受理、用戶資質審核、網站管理責任人確認、網站備案或許可情況核實、用戶資料錄入用戶數據庫、為未備案網站代備案、提供相應的接入服務等嚴密完整的業務流程,明確流程各環節的部門、人員的相應職責,建立完善的用戶資料數據庫,嚴把網站接入關,杜絕為未備案網站提供接入等問題的發生。
二、規范業務合同,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
(一)明確所接入用戶的類型和業務用途,屬網站接入的要明確所接入網站域名,明確告知用戶不得利用所使用的網絡資源擅自啟用新的域名、開辦新的網站;利用專線向用戶提供上網服務的,要明確告知用戶不得利用所使用的互聯網接入專線擅自開辦互聯網站;
(二)明確接入用戶未取得ISP或IDC許可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互聯網站接入;
(三)明確禁止所接入的用戶擅自改變合同雙方已經約定的網絡資源使用用途,如,網站類型的用戶不得擅自提供虛擬主機等網站接入服務,未取得ISP或IDC許可的專線類用戶不得擅自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互聯網站接入等;
(四)明確所接入網站用戶如變更網站主辦者、域名或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須及時告知互聯網站接入服務提供者;
(五)明確網站主辦者不得違反規定擅自開辦新聞、教育、醫療、視頻、電子論壇等須前置審批的欄目;
(六)明確網站主辦者所承擔的信息安全管理責任,明確互聯網站接入服務提供單位有權對所接入用戶信息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明確所接入用戶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有權終止合同、停止提供接入服務。
三、加強所接入網站的巡查,防范有害信息的傳播。
按照“誰接入、誰負責”的原則,提高對所接入網站的巡查頻次,對所接入網站是否違規開辦新聞、電子公告、視頻欄目及網站信息內容的合法性等內容進行重點巡查,規范所接入網站的運營行為。對巡查中發現的嚴重違反國家互聯網管理法規的問題要及時上報政府相關主管部門。
四、加強對接入網站的動態管理,及時更新接入網站的用戶數據庫和備案資料。所接入網站的主辦者、責任人、聯系人、聯系方式、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或接入網站的域名、IP地址、網站接入服務提供者等情況發生變更的,要及時更新接入網站用戶數據庫中的相應內容,并通過信息產業部網站備案管理系統,提交網站備案的變更信息。
五、認真做好互聯網網站代為備案工作。由互聯網站接入服務提供者為所接入網站代為備案,是落實“誰接入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網站先備案、后接入”及“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等互聯網站管理要求的有效保障手段。各互聯網站接入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網站備案工作,認真做好網站主辦者有關證件(經營執照、機構代碼、身份證件等有效證件)的核查、復制留存工作,確保網站備案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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